新華社成都12月18日電(記者高敬、楊迪)記者18日獲悉,2008至2012年,我國資源枯竭型城市的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速高於全國平均水平3.5個百分點,扭轉了轉型前經濟發展的低速徘徊狀態。專家建議,應建立一套綠色標準評價體系,以解決資源型城市轉型中的突出矛盾,實現可持續發展。
      18日在四川攀枝花舉行的“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——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”高層研討會上,國家發展改革委東北振興司副司長薑四清介紹,2008年以來全國69個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取得重要進展,但仍面臨開發秩序有待規範、產業結構不盡合理、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等突出矛盾,尤其是“一礦獨大”產生的擠出效應可能造成接續產業發展困難,出現“礦竭城衰”的現象。
      近期國務院出台了《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(2013-2020年)》,明確了全國262個資源型城市到2020年的發展目標,系統提出開發秩序約束、產品價格形成、資源開發補償、利益分配共享、接續替代產業扶持等五大機制。
      東北師範大學資源型城市研究中心主任支大林說,生態環境破壞是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的重大障礙,目前我國對生態環境治理的資金投入非常有限,可持續發展的五大機制在轉型實踐中還沒有發揮出應有作用。他建議,資源型城市和地區應建立綠色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和綠色GDP核算制度,資源型企業應推動建立綠色會計制度,通過確立綠色考核、開發約束與生態修複機制,實現可持續發展。
      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宋曉梧說,為規範資源開發秩序,資源型城市應著重處理好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。他說,短期行為是造成資源型城市困境的重要原因,要警惕地方官員註重短期利益的政績導向。
      同時專家建議,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,政府可以發揮彌補市場失靈、培育新的市場等作用,但不能過度干預市場,扭曲企業的競爭環境。
      統計顯示,全國262個資源型城市的礦產資源開發增加值占全部工業增加值的比重為25%左右,比全國平均水平高一倍多;第三產業比重比全國平均水平低12個百分點。支大林建議,資源型城市可以立足現有資源,進行深度開發和相關產業多元化,實現由“一業獨大”到“多元產業”的轉變,或培育新的主導產業,走綜合發展道路,實現從“資源型”向“非資源型”的轉變。  (原標題:專家:建立綠色標準評價體系 促進資源型城市發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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