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  臺海網(微博)11月6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用別人穿過的襪子能改運?新北市一名26歲張姓男子為了想改運,竟尾隨12歲女童,還亮刀要女童將身上穿的白色褲襪脫給他。被新北市地檢署依強制罪嫌判4年6個月,事東森房屋後張男與女童家長賠錢和解,准許緩起訴2年。
  張男是某所大學教育系畢業的高材生,原本在補習班教課,因與女二胎友感情不順利,在網絡上看到有人說“拿別人穿過的襪子可改運”,才會有這樣的舉動。據瞭解,張男趁著女童剛上完芭蕾舞蹈課正要返家,當街亮刀要女童脫下白色褲襪給他,或是讓他親腳底,還摸女童的手。
  張男被女童父親告加重強制猥褻罪嫌,但檢方認為張男只有接觸到女童的手臂與肩膀,還無信用貸款法構成性侵,事後張男與女童家長賠錢和解,准許緩起訴2年,還得接受3小時法治教育與120小時義務勞務。
  責任編輯:劉強  (原標題巴里島:男老師強索女童褲襪當街亮刀逼脫襪子獲刑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d31idzxb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